(一) 本會定名為「香港中華職教社 (The Chinese Occupational Education Association of Hong Kong)」,以下簡稱為本會。
(二) 本會登記地址為:香港九龍尖沙咀東部麼地道62號永安廣場7樓701室 (Suite 701, Wing On Plaza, No. 62 Mody Road, Tsim Sha Tsui East, Kowloon, HK)。
(三) 本會宗旨為:1. 推廣及提高香港職業教育的水準,探討和交流職業教育的理論和實踐,弘揚「工匠精神」,促進職業教育在香港及粵港澳大灣區的發展,為區內創科事業、現代化工業和服務業,培養技術型人才。2. 推動香港與內地,特別是粵港澳大灣區各城市,在職業教育發展方面的交流和合作,促進香港與外國職業教育機構的交流。3. 廣泛團結香港及粵港澳大灣區各地關心職業教育的各界人士,銳意發展教育,培養人才。為香港的繁榮進步和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而努力。(四) 會員:1. 凡關心及願意推動職業教育發展的各界人士,均可申請加入本會為會員。加入本會須由兩名現任理事會理事推薦,並經理事會通過入會。2. 凡是會員皆有權利參加本會舉辦的各種活動。3. 凡是會員均需遵守本會會章及周年會員大會上通過的決議。4. 每兩年舉行一次會員大會,會員大會休會期間由理事會執行本會會務。5. 理事會每年最少舉行兩次理事會會議。(五) 理事會:1. 理事會由會員通過協商互選產生,任期為兩年。連選可以連任。2. 理事會由七至十五名理事組成,包括如下:榮譽主席主席副主席理事3. 理事會理事執行本會一切事務,所有理事均為義務性質。(六) 本會章程如有未盡善處,須於會員大會上修改,修改表決須取得會員大會出席人數三份二或以上通過。